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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網友問及進出口問題~


為了怕自己離職之後會忘記這些專業知識


所以波在這裡備檔一下


知識家網友問:



我們幫日本客戶向大陸買貨,而要直接出口至日本。
大陸出口是不是一定要到香港才能出口,我有須要特別注意什麼?
請問文件上,有什麼要特別注意嗎? 有需要做到二套文件嗎?該怎麼做?
 這樣算三角貿易嗎?

那裡製造的一定要寫嗎???MADE IN CHINA????
因公司沒有人會這個,而我只略懂皮毛而以.....
請幫幫我,謝謝QQ

===========我是貿易新手分格線==============


你好~~
我們公司也有和大陸作貿易
主要是幫日本客人進貨到日本(不過我們公司在日本)
雖然我才剛入行8個月 不過以下回答你就當個參考吧!!

基本上現在都自由貿易,所以大陸的商品並沒有限制只能從香港出口。
你可能是剛好遇到大陸廠商在廣東,所以他們都是從香港出貨居多的樣子。

從大陸哪裡出口主要是要看大陸廠商位於哪裡,
洽談交易時,廠商一定會給你報價單,
報價單上就會明確寫名FOB價格,
如廠商位於寧波,那FOB 就會是寧波
所謂的FOB就是離岸價格。
也就是說貨物從大陸廠商那運到港口這段路程所有發生的運費都是廠商負擔。
等船出港之後,所有的報關等相關費用都是買方(也就是你們公司)要自行負擔的。

另一種叫CFR(運費包含出到日本港口的價格)
但這有種風險,就是船期不易掌握,而且可能會被廠商凹一筆。

基本上和大陸交易都是採FOB居多,
一方面可以掌握船期,也可自行和船公司易價。


大陸廠商出貨必須要有以下幾樣重要文件
1.INVOICE (報關時非常重要的文件)
2.PACKINGLIT (裝箱明細)
3.FORM-A(原產地證明--需正本)  
這個廠商要自掏腰包弄證明,所以廠商會耍賴,要注意。
4.B/L(正式提單--需正本),若是電匯的話可以用副本。
5.MAKER'S INVOICE (用意是證明是"中國產",從香港出貨就需要這份文件)


貨品出貨前一個禮拜左右要將1.2兩份文件給報關行,以免影響報關進度。
事後廠商會寄國際文件給貴司,裡頭會有3.4.5三份文件
其實3.4.5份文件廠商會給影本,要事先給報關行以便順利報關。
但報關需要正本,所以事後你一定得補3.4.5給報關行。
其中B/L最重要,因為那是正式提單。
沒有那張提單報關行就不能幫我們領貨。
廠商的B/L寄來時,要在背面蓋公司章+負責人手簽,否則無法通關喔!!!
沒有簽名,代表你並不承認這筆交易,所以忘記簽很麻煩喔!
(電匯就不用B/L~所謂的電匯就是匯款,
因為廠商已經先收到錢了,所以不用正本沒關係)

但是若是開信用狀的話,此時廠商還沒拿到錢,
銀行端要撥款給廠商就要依據B/L付款給廠商,
因此B/L是非常重要的文件。

關於MADE IN CHINA好像是必要的~~
這是保護消費者的一條法律的樣子
但聽說不是每樣都規定的這麼嚴
但若是條文有規定的~但出貨時沒有標示的話,就無法完成通關作業,
這樣你就無法遵守交期 會很麻煩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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