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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社團有人提問她每個月都寄錢回家給父母,在日本是不是能夠報扶養
網民說要親自去稅務局辦理。
且要提供
①戶籍謄本(可自行翻譯)
②家人所得證明(不提供好像也沒差)
③匯款證明
④機票證明
匯款證明是要證明你確實有匯款回台灣給雙親
想省匯款手續費,而直接給雙親者,無法提出匯款證明,則須提供機票證明。
聽到這消息,我眼睛為之一亮。
為了孝順父母,我省吃儉用 不搭交通工具,不吃昂貴料理,
拒絕朋友的吃到飽聚會,只買半價便當...
這一切的甘苦攏是為著要乎阿爸阿母過好日啦~
所以每次回台灣都抱著大把鈔票孝敬我阿爸阿母。
說實在的,真的是有點吃不消。
如果可以報扶養退點稅,對生活上真的會有很大的幫助。
但這麼繁瑣的手續,讓我放棄了去追朔扶養費的退稅。
恰巧我正好要更新再留資格,所以去了市役所申請住民稅證明。
所以就到櫃檯詢問了一下扶養的事。
----------以下是稅退退蕭多分隔線,不看會出代誌-------------
原本想說市役所的人應該會推給稅務局,叫我去稅務局詢問。
沒想到市役所的人很爽快的說 你只要更改申報的資料即可。
由於一切發生的太秒殺,以至於我忘記我有沒有填表格。
報扶養的程序就在那短短幾秒鐘就完成了~>_<
市役所的人沒有要我提出任何相關證明。
包括是否父母健在,父母是否有薪資收入...
也沒有要我提出是否真的有貢獻孝順金給父母的證明,
市役所的人就直接在電腦上幫我改成扶養父母共2人。
然後叫我回去等通知。
因為我已經先繳了2014年度的住民稅,所以他說到時退稅的單子會寄到你家去。
真的假的??????????????!!!!!!!!!!!!!!
據網友經驗要提供那麼多資料,而我只是口頭上隨便問一下他就讓我退費?
干有這好?!
6/24去市役所,退稅單7/16寄到我家^o^
還真的是退蕭多耶~
退了71000唷~
其實我對錢真的非常沒概念。
所以我也不知道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我一個月住民稅約1萬,所以一年大約12萬的稅。
但是它是以3萬的基準去算,我的應繳額是6000-7000
所以每一期約可退12000左右。
然後退我二期~四期的稅。
因此12000X3=72000
市役所就退了71000的稅給我^o^
現在我只要將市役所寄來的明信片填好銀行帳戶寄出去就可以等錢錢進來嚕~~
好開心唷~~ 啦啦啦~~~│^o^/
有人知道第一期/第二期...這是啥咪東東嗎?
我在想是不是我過了好幾年才改報扶養,所以第一期已經無法追朔了?
這個捷報~一定要波出來跟大家分享的啦~
希望對需要的人有幫助唷~
(註)
住民稅是依照2013/1月~12月的薪資所得去計算2014年6月~2015年5月的住民稅。
而我手頭上需繳的2014年住民稅繳稅單是要繳2013/6月份~2014/5月份的稅。
超複雜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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